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6

266.目睹这些既可

266.目睹这些既可悲又可怖的景象后,我环顾四周,发现站在不远处的两位天使在交谈。一位身穿闪耀着紫红色的羊毛外袍,里面是一件闪光的亚麻上衣。另一位同样身穿红色外袍,他头戴主教法冠,法冠右侧嵌有几颗红宝石。我上前向他们致安,恭敬地问道:“你们为何到这下面来?”他们回答说:“遵照主的吩咐,我们从天上被差到这里,是为了和你谈谈因热爱履行服务而想控制他人者蒙福的状态。我们是主的敬拜者,我是我们社群的君主,他是我们社群的大祭司。”

君主说,他是其社群的仆人,因为他通过履行服务而服务于它。另一位则说,他是那里的教会牧师,因为他给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为其灵魂的服务或功用而执行神圣的仪式。他们二人享有永恒的喜乐,这喜乐是由主所赐予他们的永恒幸福产生的。他们说,在他们的社群,一切事物皆灿烂辉煌,因黄金和宝石而灿烂,因宫殿和乐园而辉煌。原因在于”,他说,“我们对控制他人的爱不是由自我之爱,而是由履行服务的爱产生的。由于这爱出自主,所以天上一切良善的功用或有益的服务皆闪闪发光。并且,由于我们社群的所有人共享这爱,所以那里的大气因从太阳的火焰所接受的光芒而金光灿灿,正是这火焰色的阳光与这爱相对应。”

当他们说这番话时,我也看到了这种大气。它围绕着他们,我能从中闻到一股馨香。我将这一切告知他们,并请求他们就刚才所说的履行服务之爱再说点什么。于是,他们继续说:“我们所享有的头衔的确是我们所追求的,但只是为了更充分地履行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并没有其它目的。我们也荣耀加身,但我们接受它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社群的利益。我们的弟兄和同胞都是些普通人,几乎意识不到我们头衔的荣耀并不在我们里面,或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并非出自我们。但我们能辨别出来;我们觉得头衔的荣耀在我们之外,就像我们穿的衣服。而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则出自对履行服务的爱;这爱从主而来,就在我们里面;它通过所履行的服务与他人共享而获得自己的祝福。我们凭经验知道:我们越出于对服务的爱履行服务,这爱就越强烈,智慧则因着智慧的共享而与它一同增长。相反,我们越将这些服务留给自己,不与他人共享,我们的祝福就越远离。然后,履行服务就像把食物储存在胃里,而不是将其输送出去,以滋养整个身体及其各个部位。但是,它若不消化,就会引起恶心、呕吐。总之,整个天堂从初至末无非是服务的容器。什么是服务?不就是爱邻的实际行动吗?除了这爱,还有什么能将众天堂凝聚起来?”

听到这里,我问道:“人如何分辨他履行服务是出于自我之爱还是出于服务之爱?每个人,无论好坏,都会履行服务,并且都是在某种爱的促使下履行的。假如世上有一个纯由魔鬼组成的社群,又有一个纯由天使组成的社群。在我看来,魔鬼社群在自我之爱和自大光芒的驱动下,会履行和天使社群一样多的服务。那么,谁能分辨出这些服务出自哪种爱、哪种源头?”

对此,两位天使是这样回答的:“魔鬼履行服务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获取名声,以便他们能晋升荣誉或谋取利益。而天使履行服务不是为了这些原因,而是为了服务和他们对服务的热爱。没有人能区分这些服务,但主能。凡信主并避恶如罪者,皆凭主履行服务。相反,凡不信主且不避恶如罪者,皆凭自己且为自己履行服务。这就是魔鬼所履行的服务和天使所履行的服务之间的区别。”说完这番话,两位天使离开了。从远处看,他们像以利亚那样乘上烈火战车,直到被载入他们自己的天堂。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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