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6

266.目睹这些既可

266.目睹这些既可悲又可怖的景象后,我环顾四周,发现站在不远处的两位天使在交谈。一位身穿闪耀着紫红色的羊毛外袍,里面是一件闪光的亚麻上衣。另一位同样身穿红色外袍,他头戴主教法冠,法冠右侧嵌有几颗红宝石。我上前向他们致安,恭敬地问道:“你们为何到这下面来?”他们回答说:“遵照主的吩咐,我们从天上被差到这里,是为了和你谈谈因热爱履行服务而想控制他人者蒙福的状态。我们是主的敬拜者,我是我们社群的君主,他是我们社群的大祭司。”

君主说,他是其社群的仆人,因为他通过履行服务而服务于它。另一位则说,他是那里的教会牧师,因为他给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为其灵魂的服务或功用而执行神圣的仪式。他们二人享有永恒的喜乐,这喜乐是由主所赐予他们的永恒幸福产生的。他们说,在他们的社群,一切事物皆灿烂辉煌,因黄金和宝石而灿烂,因宫殿和乐园而辉煌。原因在于”,他说,“我们对控制他人的爱不是由自我之爱,而是由履行服务的爱产生的。由于这爱出自主,所以天上一切良善的功用或有益的服务皆闪闪发光。并且,由于我们社群的所有人共享这爱,所以那里的大气因从太阳的火焰所接受的光芒而金光灿灿,正是这火焰色的阳光与这爱相对应。”

当他们说这番话时,我也看到了这种大气。它围绕着他们,我能从中闻到一股馨香。我将这一切告知他们,并请求他们就刚才所说的履行服务之爱再说点什么。于是,他们继续说:“我们所享有的头衔的确是我们所追求的,但只是为了更充分地履行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并没有其它目的。我们也荣耀加身,但我们接受它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社群的利益。我们的弟兄和同胞都是些普通人,几乎意识不到我们头衔的荣耀并不在我们里面,或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并非出自我们。但我们能辨别出来;我们觉得头衔的荣耀在我们之外,就像我们穿的衣服。而我们所履行的服务则出自对履行服务的爱;这爱从主而来,就在我们里面;它通过所履行的服务与他人共享而获得自己的祝福。我们凭经验知道:我们越出于对服务的爱履行服务,这爱就越强烈,智慧则因着智慧的共享而与它一同增长。相反,我们越将这些服务留给自己,不与他人共享,我们的祝福就越远离。然后,履行服务就像把食物储存在胃里,而不是将其输送出去,以滋养整个身体及其各个部位。但是,它若不消化,就会引起恶心、呕吐。总之,整个天堂从初至末无非是服务的容器。什么是服务?不就是爱邻的实际行动吗?除了这爱,还有什么能将众天堂凝聚起来?”

听到这里,我问道:“人如何分辨他履行服务是出于自我之爱还是出于服务之爱?每个人,无论好坏,都会履行服务,并且都是在某种爱的促使下履行的。假如世上有一个纯由魔鬼组成的社群,又有一个纯由天使组成的社群。在我看来,魔鬼社群在自我之爱和自大光芒的驱动下,会履行和天使社群一样多的服务。那么,谁能分辨出这些服务出自哪种爱、哪种源头?”

对此,两位天使是这样回答的:“魔鬼履行服务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获取名声,以便他们能晋升荣誉或谋取利益。而天使履行服务不是为了这些原因,而是为了服务和他们对服务的热爱。没有人能区分这些服务,但主能。凡信主并避恶如罪者,皆凭主履行服务。相反,凡不信主且不避恶如罪者,皆凭自己且为自己履行服务。这就是魔鬼所履行的服务和天使所履行的服务之间的区别。”说完这番话,两位天使离开了。从远处看,他们像以利亚那样乘上烈火战车,直到被载入他们自己的天堂。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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