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5

265.这事过后,一

265.这事过后,一个地狱被打开了,我看到那里有两个人,一个坐在长凳上,双脚搁在装满蛇的篮子里,只见那些蛇爬到他的胸膛直到脖子上。另一个骑在一个火驴上,驴子旁边有红蛇昂着头和脖子在爬行,跟随着骑驴人。我被告知,这两人曾是教皇,他们剥夺了皇帝们的统治权,在罗马以辱骂和虐待恶毒对待到这里来祈求并崇拜他们的皇帝。装蛇的篮子和旁边有蛇的火驴表现了他们那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不过,只有远处的人才能看到这幅景象。当时一些教士在场,我便问他们,这两人是不是原来那两个教皇。他们声称认识这两个人,并且知道他们就是那两个教皇。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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