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4

264.此后,地面又

264.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在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戴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周围盘绕的线圈形状像蛇,只是它的顶端突出来了。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两腰赤裸,黑如煤烟,燃烧着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他的脚踝则像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见他,就屈膝跪拜。我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说:“他是天地之神,是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对此,你怎么说?”“我能说什么呢”,他回答,“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一切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在我手中。”我接着问:“这一位可是帝中之帝啊,他怎会如此降尊屈卑,而你又怎能接受他的敬拜呢?”“他仍就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一个皇帝算得了什么?我右手握有绝罚的雷霆。”他回答。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狂妄?你在世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而已,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放任自己的灵忘乎所以,以致现在竟疯狂到以为你是神自己的地步。”这话惹恼了他,于是他起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上没有丝毫权柄。他说:“因为祂把权柄都交给我们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我们若送谁去地狱,魔鬼就得马上接受;我们若送谁去天堂,天使就得马上接受。”我继续问他:“你们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而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面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入自己的地狱。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监狱工房,凡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凡在地狱者都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幻觉,并以此自夸,但不可伤害他人。那里的人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此时人在灵里,灵脱离肉体后,便享有这种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行事的充分自由。

后来,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各种污秽,他们本人看上去就像虎视眈眈的各种野兽。众神和众神之神所在的地狱大同小异。在这个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念在我眼前就呈现出这样的形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后者想当神明,前者想当皇帝。只要这些爱的缰绳松开,他们就有这种欲望并奋力去实现。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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