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4.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在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戴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周围盘绕的线圈形状像蛇,只是它的顶端突出来了。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两腰赤裸,黑如煤烟,燃烧着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他的脚踝则像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见他,就屈膝跪拜。我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说:“他是天地之神,是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对此,你怎么说?”“我能说什么呢”,他回答,“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一切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在我手中。”我接着问:“这一位可是帝中之帝啊,他怎会如此降尊屈卑,而你又怎能接受他的敬拜呢?”“他仍就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一个皇帝算得了什么?我右手握有绝罚的雷霆。”他回答。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狂妄?你在世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而已,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放任自己的灵忘乎所以,以致现在竟疯狂到以为你是神自己的地步。”这话惹恼了他,于是他起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上没有丝毫权柄。他说:“因为祂把权柄都交给我们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我们若送谁去地狱,魔鬼就得马上接受;我们若送谁去天堂,天使就得马上接受。”我继续问他:“你们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而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面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入自己的地狱。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监狱工房,凡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凡在地狱者都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幻觉,并以此自夸,但不可伤害他人。那里的人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此时人在灵里,灵脱离肉体后,便享有这种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行事的充分自由。
后来,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各种污秽,他们本人看上去就像虎视眈眈的各种野兽。众神和众神之神所在的地狱大同小异。在这个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念在我眼前就呈现出这样的形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后者想当神明,前者想当皇帝。只要这些爱的缰绳松开,他们就有这种欲望并奋力去实现。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