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4

264.此后,地面又

264.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在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戴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周围盘绕的线圈形状像蛇,只是它的顶端突出来了。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两腰赤裸,黑如煤烟,燃烧着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他的脚踝则像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见他,就屈膝跪拜。我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说:“他是天地之神,是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对此,你怎么说?”“我能说什么呢”,他回答,“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一切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在我手中。”我接着问:“这一位可是帝中之帝啊,他怎会如此降尊屈卑,而你又怎能接受他的敬拜呢?”“他仍就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一个皇帝算得了什么?我右手握有绝罚的雷霆。”他回答。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狂妄?你在世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而已,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放任自己的灵忘乎所以,以致现在竟疯狂到以为你是神自己的地步。”这话惹恼了他,于是他起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上没有丝毫权柄。他说:“因为祂把权柄都交给我们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我们若送谁去地狱,魔鬼就得马上接受;我们若送谁去天堂,天使就得马上接受。”我继续问他:“你们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而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面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入自己的地狱。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监狱工房,凡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凡在地狱者都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幻觉,并以此自夸,但不可伤害他人。那里的人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此时人在灵里,灵脱离肉体后,便享有这种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行事的充分自由。

后来,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各种污秽,他们本人看上去就像虎视眈眈的各种野兽。众神和众神之神所在的地狱大同小异。在这个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念在我眼前就呈现出这样的形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后者想当神明,前者想当皇帝。只要这些爱的缰绳松开,他们就有这种欲望并奋力去实现。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我们说过,人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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