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4.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在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戴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周围盘绕的线圈形状像蛇,只是它的顶端突出来了。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两腰赤裸,黑如煤烟,燃烧着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他的脚踝则像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见他,就屈膝跪拜。我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说:“他是天地之神,是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对此,你怎么说?”“我能说什么呢”,他回答,“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一切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在我手中。”我接着问:“这一位可是帝中之帝啊,他怎会如此降尊屈卑,而你又怎能接受他的敬拜呢?”“他仍就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一个皇帝算得了什么?我右手握有绝罚的雷霆。”他回答。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狂妄?你在世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而已,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放任自己的灵忘乎所以,以致现在竟疯狂到以为你是神自己的地步。”这话惹恼了他,于是他起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上没有丝毫权柄。他说:“因为祂把权柄都交给我们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我们若送谁去地狱,魔鬼就得马上接受;我们若送谁去天堂,天使就得马上接受。”我继续问他:“你们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而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面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入自己的地狱。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监狱工房,凡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凡在地狱者都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幻觉,并以此自夸,但不可伤害他人。那里的人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此时人在灵里,灵脱离肉体后,便享有这种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行事的充分自由。
后来,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各种污秽,他们本人看上去就像虎视眈眈的各种野兽。众神和众神之神所在的地狱大同小异。在这个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念在我眼前就呈现出这样的形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后者想当神明,前者想当皇帝。只要这些爱的缰绳松开,他们就有这种欲望并奋力去实现。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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