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4.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在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戴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周围盘绕的线圈形状像蛇,只是它的顶端突出来了。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两腰赤裸,黑如煤烟,燃烧着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他的脚踝则像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见他,就屈膝跪拜。我问他这是为何。他回答说:“他是天地之神,是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对此,你怎么说?”“我能说什么呢”,他回答,“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一切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在我手中。”我接着问:“这一位可是帝中之帝啊,他怎会如此降尊屈卑,而你又怎能接受他的敬拜呢?”“他仍就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一个皇帝算得了什么?我右手握有绝罚的雷霆。”他回答。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狂妄?你在世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而已,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放任自己的灵忘乎所以,以致现在竟疯狂到以为你是神自己的地步。”这话惹恼了他,于是他起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上没有丝毫权柄。他说:“因为祂把权柄都交给我们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我们若送谁去地狱,魔鬼就得马上接受;我们若送谁去天堂,天使就得马上接受。”我继续问他:“你们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而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面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入自己的地狱。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监狱工房,凡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凡在地狱者都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幻觉,并以此自夸,但不可伤害他人。那里的人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此时人在灵里,灵脱离肉体后,便享有这种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行事的充分自由。
后来,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各种污秽,他们本人看上去就像虎视眈眈的各种野兽。众神和众神之神所在的地狱大同小异。在这个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念在我眼前就呈现出这样的形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自我之爱是何性质。后者想当神明,前者想当皇帝。只要这些爱的缰绳松开,他们就有这种欲望并奋力去实现。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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