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3.当我反思这一点时,主通过一位天使向我发话说:“你必看见,必因见证地狱之爱的样子而信服。”就在这时,左边的地面突然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地狱上来。他头戴方帽,帽子从额头拉到眼睛上。他脸上满了脓包,像是发高烧留下的;眼神凶狠,胸口肿成菱形。他从嘴里喷出像火炉冒出的那种烟雾;腰部明显着了火;他没有脚,取而代之的是有骨无肉的脚踝;全身散发出一股热,闻上去腐臭、污秽。
我被这个幽灵吓得毛骨悚然,大声叫喊:“别再靠近。告诉我你是从哪来的?”“我从阴间(underworld)来的”,他用刺耳的声音回答说,“我和其他两百人同属一个社群,这社群是所有社群中最为尊贵的。我们所有人都是帝中之帝,王中之王,公爵中的公爵,王子中的王子;没有一个人只是一个皇帝,或一个国王、公爵、王子。在那里,我们坐在宝座中的宝座上,由此向全世界及更远的地方发号施令。”我对他说:“难道你看不出,你们妄想的显赫头衔使你们发疯了吗?”“你怎能说这种话?”他答道,“我们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这个样子,并且我们的同伴承认我们的确是这样。”听到这里,我不想再提醒他,他已经疯了,因为他的妄想导致了他的疯狂。我蒙允许得知,这魔鬼在世时不过是一户人家的管家而已。那时,他在灵里如此傲慢,以致与自己相比,他藐视全人类,并沉浸在他比国王乃至皇帝地位还高的幻想中。这种骄傲使他否认神的存在,认为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对他来说毫无价值,纯粹是用来糊弄愚昧群众的摆设。
最后,我问他:“你们这两百人互相吹捧要到几时呢?”“永远”,他说,“不过,我们当中那些因否认我们的显赫头衔而折磨他人者都沉到下面去了。因为我们可以吹嘘,但不能伤害任何人。”我又问:“那你知道沉到下面去的那些人的命运吗?”他说他们下到一个监牢,在那里被称为低贱中的低贱,是最低贱的,并辛苦劳碌。于是,我对这魔鬼说:“小心点,免得你也沉下去。”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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