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3.当我反思这一点时,主通过一位天使向我发话说:“你必看见,必因见证地狱之爱的样子而信服。”就在这时,左边的地面突然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地狱上来。他头戴方帽,帽子从额头拉到眼睛上。他脸上满了脓包,像是发高烧留下的;眼神凶狠,胸口肿成菱形。他从嘴里喷出像火炉冒出的那种烟雾;腰部明显着了火;他没有脚,取而代之的是有骨无肉的脚踝;全身散发出一股热,闻上去腐臭、污秽。
我被这个幽灵吓得毛骨悚然,大声叫喊:“别再靠近。告诉我你是从哪来的?”“我从阴间(underworld)来的”,他用刺耳的声音回答说,“我和其他两百人同属一个社群,这社群是所有社群中最为尊贵的。我们所有人都是帝中之帝,王中之王,公爵中的公爵,王子中的王子;没有一个人只是一个皇帝,或一个国王、公爵、王子。在那里,我们坐在宝座中的宝座上,由此向全世界及更远的地方发号施令。”我对他说:“难道你看不出,你们妄想的显赫头衔使你们发疯了吗?”“你怎能说这种话?”他答道,“我们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这个样子,并且我们的同伴承认我们的确是这样。”听到这里,我不想再提醒他,他已经疯了,因为他的妄想导致了他的疯狂。我蒙允许得知,这魔鬼在世时不过是一户人家的管家而已。那时,他在灵里如此傲慢,以致与自己相比,他藐视全人类,并沉浸在他比国王乃至皇帝地位还高的幻想中。这种骄傲使他否认神的存在,认为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对他来说毫无价值,纯粹是用来糊弄愚昧群众的摆设。
最后,我问他:“你们这两百人互相吹捧要到几时呢?”“永远”,他说,“不过,我们当中那些因否认我们的显赫头衔而折磨他人者都沉到下面去了。因为我们可以吹嘘,但不能伤害任何人。”我又问:“那你知道沉到下面去的那些人的命运吗?”他说他们下到一个监牢,在那里被称为低贱中的低贱,是最低贱的,并辛苦劳碌。于是,我对这魔鬼说:“小心点,免得你也沉下去。”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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