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2

262.之后,我首先

262.之后,我首先检查了地狱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然后检查了与它对立的天堂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我不被允许只检查这一种爱而不检查那一种爱;事实上,若无那一种爱,理解力就无法感知这一种爱,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因此,为了觉察这二者,有必要将它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因为一张美丽标致的脸与一张丑陋畸形的脸一对照,就显得光芒四射。当深入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时,我被允许发觉,这爱最属地狱,因而是那些陷入最深地狱的人所体验的;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最属天堂,因而是那些处于最高天堂的人所体验的。

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之所以最属地狱,是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出于自我,而人的自我生来就是纯粹的邪恶,纯粹的邪恶与主完全相反。因此,那些人越陷入这邪恶,就越否认神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越崇拜自己和自然界。我恳求那些陷入此爱的人在自己里面搜寻,然后就会发现它。这爱还有如此特点:它的缰绳越松开,如没有任何障碍时的情形,它就越步步猛冲,直达顶点。甚至在那里它也不会止步;但它若无法再向前迈进,就会悲痛欲绝。

在政客身上,这爱爬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想作国王和皇帝;若可能,还想统治世界上的一切,被冠以王中之王和帝中之帝的头衔。而在神职人员身上,这爱同样攀升到想要成为神明的地步;若可能,还想统治天上的一切,获得众神之神的头衔。下面我们将看到,这两类人心里并不承认任何神。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服务之爱实施控制的人并不想凭自己,而想凭主实施控制;因为服务之爱来自主,就是主自己。这些人仅仅视高位为服务的手段。他们把服务看得远远比高位优越;而其他人则把高位看得远远比服务优越。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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