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之后,我首先检查了地狱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然后检查了与它对立的天堂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我不被允许只检查这一种爱而不检查那一种爱;事实上,若无那一种爱,理解力就无法感知这一种爱,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因此,为了觉察这二者,有必要将它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因为一张美丽标致的脸与一张丑陋畸形的脸一对照,就显得光芒四射。当深入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时,我被允许发觉,这爱最属地狱,因而是那些陷入最深地狱的人所体验的;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最属天堂,因而是那些处于最高天堂的人所体验的。
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之所以最属地狱,是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出于自我,而人的自我生来就是纯粹的邪恶,纯粹的邪恶与主完全相反。因此,那些人越陷入这邪恶,就越否认神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越崇拜自己和自然界。我恳求那些陷入此爱的人在自己里面搜寻,然后就会发现它。这爱还有如此特点:它的缰绳越松开,如没有任何障碍时的情形,它就越步步猛冲,直达顶点。甚至在那里它也不会止步;但它若无法再向前迈进,就会悲痛欲绝。
在政客身上,这爱爬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想作国王和皇帝;若可能,还想统治世界上的一切,被冠以王中之王和帝中之帝的头衔。而在神职人员身上,这爱同样攀升到想要成为神明的地步;若可能,还想统治天上的一切,获得众神之神的头衔。下面我们将看到,这两类人心里并不承认任何神。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服务之爱实施控制的人并不想凭自己,而想凭主实施控制;因为服务之爱来自主,就是主自己。这些人仅仅视高位为服务的手段。他们把服务看得远远比高位优越;而其他人则把高位看得远远比服务优越。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