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1

261.对此,我补充

26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靠近东方的北部高地,有教导男孩、青年男子、成年男子和老年男子的地方。凡小时候死去的人都被送到这些地方,在天上被抚养长大。凡刚从世上来,想了解天堂和地狱的人同样被送到这里。该地区紧邻东方,以便所有人能通过来自主的流注接受教导。因为主是东方,就在灵界太阳中,而灵界太阳是出自祂的纯然之爱。因此,这太阳所发之热本质上是爱,所发之光本质上是智慧。主从灵界太阳将这些注入他们;注入多少则取决于他们的接受能力,接受能力又取决于他们对变得智慧的爱。经过一段时期的教导,那些变得聪明的人从那里被派出去,称为主的门徒。他们首先被派往西方,未留在西方者则被派往南方,有的穿过南方到达东方。他们被准许进入社群,在那里会被赐予一个家。

有一次,我在默想天堂和地狱时,开始想了解它们各自的总体状态。我知道,了解总体,就能掌握细节,因为总体包含细节,如同整体包含部分。怀着这种愿望,我朝与东方接壤的北部地区望去,就是教导的地方所在之处,沿着向我打开的路朝那里走去。我走进一所青年男子就读的学院,来到正在给他们授课的高级教师跟前,问他们是否了解有关天堂和地狱的大体情况。

他们声称只知道一点点,“不过,”他们说,“我们若向东方举目望主,必得到启示,然后就会知道。”他们这样做了,并说:“天堂和地狱各有三个共性,但它们的共性截然对立。地狱的共性是以下三种爱: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源于尘世之爱的占有他人财物之爱,以及淫乱之爱。天堂的共性则是这三种对立的爱: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源于利用财物履行服务之爱的占有财物之爱,以及真正的婚姻之爱。”

听到这番话,我向他们祝安,然后离开他们回家了。一到家,我从天上被告知:“检查上面和下面的三种共性,我们必在你手里看见它们。”他们说“在你手里”,是因为人凭他的理解力所检查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就像写在他的手上。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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