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0

260.(24)冷淡

260.(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如今人们以为人的心智在头脑里,根本不在身体中。而事实上,灵魂和心智既在头脑里,也在身体中。真相是,人就是他的灵魂和心智,因为这二者构成死后活着的灵。我曾在我的书中详细说明,灵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正因如此,人一想到什么,嘴巴就会立刻说出来,同时举止立刻表现出来;同样,一有什么愿望,他就会立刻行动,利用各个身体部位去实现。如果灵魂和心智不是一起存在于身体中,如果它们不构成他的属灵人,那么这一切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当婚姻之爱存在于心智中时,它的类似形像就存在于身体中;爱因是热,故会从内打开通向身体外在部分的通道。反之,这爱的匮乏,也就是冷淡,从内降下来并关闭身体的外在部分。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天使拥有持续到永远的性能力,而处于冷淡状态的世人做不到的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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