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一个如何远离另一个,就能知道人如何重生,以及重生之人是什么样子。为理解这一点,我必须先简要阐明:所有在天堂者皆仰脸望主,所有在地狱者皆转面背对主。因此,从天堂观看地狱,只能看见后脑勺和背部;那些人甚至看似颠倒,就像地球上处于正对面的人,脚朝上而头向下,尽管他们用脚走路,脸能四处转动。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造成这种表象。这些不同寻常的事我是根据自己的观察来讲述的,它们清楚向我表明重生是如何进行的,即犹如地狱被移除,因而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最初性质而言,人就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经由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性质而言,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的方式,与大型天堂和地狱被分离的方式如出一辙;并且邪恶因被移除,故转离主,逐渐颠倒;这一过程会发展到天堂被植入,也就是人被新造的程度。出于说明的缘故,对此需要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种邪恶都与陷入类似邪恶的地狱居民相联;另一方面,人里面的每种良善都与处于类似良善的天堂天使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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