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608.要知道,天堂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而被划分为三层,人照着自己重生的程度而与来自这三层天堂的天使相联系。也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这些天堂而被划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等节)一书,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 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仅用一个比喻,就足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照的这三个层级的性质。它们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最高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躯体,最低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这一真理已通过我的亲自观察透露给我,因为我蒙恩看到由成千上万人组成的一个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何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能如此显现呢?关于这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等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的这句话,即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基督是那肢体的生命是什么意思。这一点,即主是天上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因为祂是那肢体的生命也因此变得清楚明了。同样清楚的是,主就是那些唯独承认祂为天地之神,并信靠祂之人当中的教会。主亲自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人当信祂(约翰福音3:15,16,36;6:40;11:25,2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