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具体来说,人的灵无非是他的心智。死后活着的就是心智,那时它被称为灵。他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随后成为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旦灵,随后成为撒旦。人的心智就是他的内在人,也就是真正的人,居于肉体所构成的外在人中。所以,当肉体通过死亡脱去后,内在人完全就是人的样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仅居于头脑中的人是错的。
头脑中只有心智的初始元素,人通过理解力所思的一切和通过意愿所行的一切皆从这些初始元素发出。心智的衍生元素则存在于身体中,它们用来形成感觉和活动。心智由于总是附着于身体结构,故会赋予它们感觉和活动,还给它们造成一种感觉,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是,凡智者都知道,后者(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是一个错觉。既然人的灵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意愿行动,既然身体无法自主行动,只能通过灵,那么可知,人的灵就是他的聪明(或才智intelligence)和爱的情感,以及由这二者所发出和运行的一切。
“人的灵”是指诸如属乎心智之类的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比撒列被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尼布甲尼撒称但以理里面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2,14)
约书亚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西结书18:31)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我住在破碎、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灵”还表堕落、邪恶心智的产物,如下列经文所证明的: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要怀的是糠秕,要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口吐谎言之人。(弥迦书2:11)
其灵对神不忠贞的一代。(诗篇78:8)
邪恶的灵。(何西阿书4:12;5:4)
一切心都必消化,一切灵都必衰微。(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所起之意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凡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不安。(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清楚证实,“灵”表人的心智及其所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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