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真实的基督教 #125

125.耶和华神只能

125.耶和华神只能凭祂的人身才能进入,并完成这样的工作。这一点可通过各种比方来说明。如,一个看不见的人无法与别人握手或交谈,除非他能看见;同样,天使或灵人无法与人互动,哪怕站在他们身边,就在他面前。人的灵魂若不借助肉身,也无法与别人交谈或共事。太阳及其光和热只有通过进入空气,并经由空气作工才能进入人类、动物或树木;或只有凭借水才能进入鱼类,因为它必须通过这个主体所在的元素起作用。没有刀,怎么刮鱼鳞?不用手指,怎么拔乌鸦毛?没有潜水器,怎么潜入湖底?总之,任何事物在与别的事物交流,或与它合作,或反对它之前,必须先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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