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0

SS20.(d)这灵

SS20.(d)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87—105节)已说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及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然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对应,尽管在上古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那时,对应学是学问中的学问,或说至高无上的学问,并且如此普遍,以至于所有著作和书卷都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约伯记这本古书就充满对应。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和古代神话,就具有类似性质,它们无非是对应。所有古代教会都是代表天上事物的教会;它们的仪式,以及它们的敬拜设立所依据的律例纯由对应构成。建立在雅各子孙当中的教会,其一切事物也是如此;他们的燔祭和祭物,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会幕及其中一切事物,他们的节期,如除酵节、住棚节、七七节或收割节,还有亚伦和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以及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都是对应;此外涉及其敬拜和生活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同样是对应。

由于神性事物在世上以对应显现,所以圣言纯粹通过对应写成。因此,主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出于祂的神性说话。事实上,凡从神性发出之物,在降至自然界时,都会转化为诸如对应于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将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储存并隐藏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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