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⒇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冷淡的偶然因素,因为这是那些对婚姻及其妻子怀有淫秽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神圣的尊重、对妻子充满信任之人的情形。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还使喜乐变得冷漠、甚至乏味,这从游戏、表演、音乐会、舞蹈、宴会和其它类似娱乐活动明显看出来;它们本身因活跃我们的生活,故是令人愉悦的。夫妻同居共眠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那些没有将不贞洁的两性情爱从对彼此的爱中逐出之人,在能力缺乏的情况下对着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胡思乱想时,尤其如此。不言而喻,对这种人来说,这种平淡就是冷淡的一个因素。它之所以被称为偶然因素,是因为它是内在冷淡的一个附加因素,并作为一个理由支持内在冷淡。此外,为了消除由这种因素所造成的冷淡,一些妻子出于天生的谨慎,通过各种抵触使得可允许的事变得不可允许。然而,那些怀着贞洁判断妻子的人则完全不同。因此,在天使当中,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其灵魂快乐的巅峰,并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他们的婚姻之爱。因为她们不断享受这爱的快乐,并照着丈夫心无挂虑,因而照着他们判断的喜悦而享受极乐。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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