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⒇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冷淡的偶然因素,因为这是那些对婚姻及其妻子怀有淫秽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神圣的尊重、对妻子充满信任之人的情形。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还使喜乐变得冷漠、甚至乏味,这从游戏、表演、音乐会、舞蹈、宴会和其它类似娱乐活动明显看出来;它们本身因活跃我们的生活,故是令人愉悦的。夫妻同居共眠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那些没有将不贞洁的两性情爱从对彼此的爱中逐出之人,在能力缺乏的情况下对着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胡思乱想时,尤其如此。不言而喻,对这种人来说,这种平淡就是冷淡的一个因素。它之所以被称为偶然因素,是因为它是内在冷淡的一个附加因素,并作为一个理由支持内在冷淡。此外,为了消除由这种因素所造成的冷淡,一些妻子出于天生的谨慎,通过各种抵触使得可允许的事变得不可允许。然而,那些怀着贞洁判断妻子的人则完全不同。因此,在天使当中,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其灵魂快乐的巅峰,并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他们的婚姻之爱。因为她们不断享受这爱的快乐,并照着丈夫心无挂虑,因而照着他们判断的喜悦而享受极乐。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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