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⒇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冷淡的偶然因素,因为这是那些对婚姻及其妻子怀有淫秽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神圣的尊重、对妻子充满信任之人的情形。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还使喜乐变得冷漠、甚至乏味,这从游戏、表演、音乐会、舞蹈、宴会和其它类似娱乐活动明显看出来;它们本身因活跃我们的生活,故是令人愉悦的。夫妻同居共眠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那些没有将不贞洁的两性情爱从对彼此的爱中逐出之人,在能力缺乏的情况下对着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胡思乱想时,尤其如此。不言而喻,对这种人来说,这种平淡就是冷淡的一个因素。它之所以被称为偶然因素,是因为它是内在冷淡的一个附加因素,并作为一个理由支持内在冷淡。此外,为了消除由这种因素所造成的冷淡,一些妻子出于天生的谨慎,通过各种抵触使得可允许的事变得不可允许。然而,那些怀着贞洁判断妻子的人则完全不同。因此,在天使当中,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是其灵魂快乐的巅峰,并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他们的婚姻之爱。因为她们不断享受这爱的快乐,并照着丈夫心无挂虑,因而照着他们判断的喜悦而享受极乐。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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