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562.在灵界,我曾问过很多改革宗信徒,无论在圣言中,还是在洗礼时,以及其所有教会的圣餐仪式之前,他们都被吩咐悔改,为何不去实实在在行出来。他们的答复五花八门:有的说,只悔罪,再辅之以口头忏悔是一个罪人就足够了;有的说,这样的悔改不符合普遍接受的信,因为它是通过人出于自己意愿的行为实现的;有的说:“若人知道自己无非是罪,那他如何反省自己?这好比把网撒到从湖底到湖面都充满毒虫污泥的湖泊”;有的说:“谁能反省得如此深刻,以至于看到自己里面的亚当之罪,和由此涌出的一切实际罪恶呢?这些罪恶,连同原罪,不是已通过洗礼的水被洗刷干净,并通过基督功德被抹除和遮盖了吗?那么悔改岂不是唯独折磨良心的无理要求吗?难道我们不是由于福音而在恩典之下,并且不受制于你们所传讲的悔改硬法吗”,诸如此类的话还有更多。有的还说,他们一想到反省自己,心里就极度害怕和恐惧,仿佛在曙色朦胧中看见一个魔怪挨近他们的床。这些事实清楚表明,为何真正的悔改在改革宗教会变得锈迹斑斑,可以说已被抛弃。
当着这些人的面,我也问到一些仍坚持天主教的人,他们在神父面前忏悔是否真得那么难。他们回答说,一旦付诸实践,他们并不害怕在不太严厉的听告解神父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他们在收集这些罪过时,还能体验到某种快乐,乐意倾诉罪过轻的,不过在忏悔严重点的时,也会有些犹豫、胆怯。他们说,每年他们都会主动回过头来遵守认罪的习俗,而且赦罪会让他们重新振作起来。此外,凡不愿暴露心中污秽的,他们一律视为不洁。听到这番话,在场的改革宗信徒匆忙离开,有的嘲讽、取笑,有的感到震惊,但仍给予称赞。
后来,一些属于天主教,但生活在改革宗信徒所在地区的人靠近我。和他们别处的弟兄不一样,作个人的特别忏悔并没有成为他们的日常习惯,他们只是在拿着他们钥匙的神父面前作一般的忏悔。这些人说,他们根本不能反省自己,追溯并阐明自己实际犯下的罪恶和隐密的想法;他们觉得这样做令人厌恶和恐惧,如同试图穿过壕沟到达城墙,而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城墙上大喊:“不要靠近。”这一切清楚表明,真正的悔改对那些时常悔改的人来说,是容易的,但对那些从不实践悔改的人来说,是极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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