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5

255.⒆通奸是离婚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真实的基督教 #416

416.主的国是当爱

416.主的国是当爱的、最高等级的邻舍。原因在于,主的国表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也表天堂。所以,人若爱主的国,就会爱全世界凡承认主、信祂,并对邻仁爱的所有人,以及天堂中的所有人。那些爱主的国之人爱主高于一切,因而相比其他人,他们对神的爱更伟大。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因为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因此,对主国度的爱是最完全意义上的对邻之爱。因为那些爱主国度的人不仅爱主高于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普遍的爱,因而贯穿于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也贯穿于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因为这爱在人里面居于至高层,至高之物流入较低之物,并带给它们生命,如同意愿流入一切意图,因而流入一切行为,也如同理解力流入一切思维,因而流入一切言语。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度,这在但以理书得以证实:
看哪,有一位象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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