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120.若没有主的救赎,罪孽和邪恶就会充斥尘世和灵界的整个基督教界。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和之前一模一样。一进入灵人界,人难免与过世的父母兄弟和亲朋好友交谈。那时,丈夫先是寻找他的妻子,而妻子则寻找她的丈夫。他们通过与这些人接触而被带入各种外表看似绵羊、内心却像豺狼的人群当中,甚至那些曾过着虔诚生活的人也被这类人引入歧途。那个世界由于世所未闻的恶毒诡计而满是恶毒的人,如同绿池遍满蛙卵。
这就是与那里的恶人交往的后果。这一点因以下事实变得明显:人若与小偷或海盗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最后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人若与奸夫淫妇生活在一起,很快就认为行淫没什么大不了;人若与亡命之徒混在一起,很快就不在乎对别人使用暴力。一切邪恶都具有传染性,好比瘟疫,仅仅通过呼吸或身体的臭气就能传染;还好比癌症或坏疽,先传到并感染附近部位,然后是较远的部位,直到整个身体被摧毁。正是每个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快乐造成这一切。
由此可见,若没有主的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也不会安然无恙。人避免毁灭的唯一庇护所就是主,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会被丢在外面枯干,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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