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3.⒄第二个是身体缺陷。身体缺陷不是指某个配偶在婚姻期间染上并治好的意外疾病,而是指无法医好的不治之症。病理学家们列出了它们的名单。这些疾病种类繁多,如严重感染全身,以致传染后有可能致命的那一类。这类疾病包括:恶性和鼠疫型发烧,麻风病、性病、坏疽、癌症,及其它类似疾病。还有一些疾病致使身体糟糕到无法与人来往,它们或从体表,或从体内,尤其从胃和肺排放出有害物质和气体。体表的疾病是:恶性痘、疣、脓疱、坏血病引起的消耗性疾病、急性疥疮,尤其造成毁容的疾病。
从胃里排放的是嗳气、恶臭、口臭、由于消化不良导致的令人恶心的呕吐物;从肺里呼出的是由脓液,溃疡,脓肿,变质的血液或其中败坏的淋巴引起的腐臭气。另外,还有各种其它疾病,如晕厥,它会使身体彻底虚弱、失去力量;瘫痪,也就是控制运动的膜和韧带松驰并松懈;因肌肉丧失伸缩能力,或体液过稠、过粘、过酸引起的某些慢性疾病;癫痫;中风引起的永久性残疾;某些导致身体消瘦的消耗性疾病;腹绞痛,乳糜泻,疝气及其它类似疾病。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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