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⒃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这是因为,婚姻之爱是心智的联结。因此,如果双方的心智背道而驰,他们的联结就会解除,他们的爱情也随之消退。造成分离的缺陷通过列举它们就能看出来。它们大部分是这些:躁狂症;脑炎;精神失常;实实在在的蠢笨和白痴;失忆;严重的歇斯底里症;极端简单以至于缺乏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执拗到极点以至于不服从公正与公平;以喋喋不休地谈论鸡毛蒜皮的琐事为最大乐趣;肆无忌惮地想要泄露家里的秘密,或想要吵架、打击、报复、行凶、偷窃、撒谎、欺骗、咒骂;疏于照顾孩子,放纵,奢侈,过度挥霍,酗酒,不整洁,缺乏羞耻感,热衷魔法和巫术,不虔诚,还有更多。我们所说的正当因素不是指法律认可的因素,而是指对于对方来说合情合理的因素。此外,法官也很少判决分家。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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