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⒁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地位和条件存在许多不平等,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它们会将婚礼前开启的婚姻之爱拆碎。不过,这些不平等可能涉及年龄、地位或财富。年龄的不平等会造成婚姻的冷淡,如少年人和老妇人、豆蔻少女和老朽男人之间的婚姻,这一点无需证明。地位的不平等会造成婚姻的冷淡,如王子与女佣、贵妇与男仆之间的婚姻,这一点也无需证明。显然,财富上的不平等也一样,除非夫妻走到一起是因着相似的性格和行为,双方都能适应对方的倾向和天生欲望。然而,在这些情况下,缘于对方优越地位和条件的顺从,只会以主仆的方式将他们结合起来;而这样的结合是一种冷淡的结合。因为就他们而言,这不是灵和心的婚姻,仅仅是口头和名义上的婚姻,以致劣势的一方会炫耀,而优势的一方则蒙羞。天上不存在年龄、地位或财富方面的不平等。年龄方面,那里的所有人都处在风华正茂之年,并保持其中,直到永远。地位方面,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履行服务的角度来看待其他人;越显赫的人越将地位较低的人看作弟兄;他们不会把地位置于服务之上,而是把服务置于地位之上。此外,当少女结婚时,她们不知道自己出自哪个家庭。因为在天上,没有人知道谁是他世上的父亲,只知道主是所有人的父亲。财富也差不多是这样;在天上,财富意味着在智慧上的天赋;他们照自己的天赋被赐予足够的资源。至于如何安排这婚姻,可参看229节。
394.以这三种爱为起点来论述,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遍性,且是其它一切爱的基础,还因为仁爱与其中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天堂之爱是指爱主和爱邻。这二者皆以某种服务(或用)为目的,故可被称为对服务(或用)之爱。尘世之爱不仅指喜爱财富和财产,还指喜爱尘世为取悦身体感官而提供的一切事物。如,悦目的美丽,悦耳的和声,悦鼻的芬芳,悦舌的美味,悦肤的抚摸,更不用说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聚会,因而这些及其它事物所带来的一切乐趣。自我之爱,不仅指喜爱崇敬、荣耀、名声和显赫,还指喜爱赢得职位,从而统治他人。仁爱与这三种爱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原因在于,就本质而言,仁爱是对服务(或用)之爱。仁爱想对邻人行善,善与服务是一回事。这三种爱的每一种皆视服务为目的:对天堂之爱视属灵的服务为目的;尘世之爱视可被称为文明的属世服务为目的;自我之爱视身体的服务为目的,身体的服务还可被称为居家服务,它们关注自己和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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