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⒀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人被造是为了履行服务,因为这些服务包含良善与真理;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创造的源头,也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如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第五章)所论述的那样。我们所说的学习或工作是指变得有用或投入服务的一种努力。因此,当人投入学习或工作,即履行某种服务时,其心智四周就用篱笆围起来,仿佛有一个圈子给它划定范围,它在其中逐步被排列成真正的人形。心智由此,犹如从自己的家中看到自己外面的各种欲望,并靠着健全的理性将它们驱逐出去,进而将淫欲的野蛮疯狂一并逐出。因此缘故,婚姻之热在这种人里面比在其他人里面持续得更好、时间也更长。
那些听任自己犯懒、无所事事之人正好相反。他们的心智没有围上篱笆,也没有划定范围;因此,像这样的人就把整个心智都打开了,任由从尘世和身体流入,并引诱他去爱它们的各种空洞、愚蠢和荒谬的念头进入。显然,此时婚姻之爱也被放逐了。因为懒惰和无所事事的后果就是头脑迟钝、身体麻木,整个人无力感受任何有生机的爱,尤其婚姻之爱。而婚姻之爱是源头,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生命状态便由此,如从一个源泉那样不断涌出。然而,对这种人来说,他们在婚姻中所感受到的冷淡不同于其他人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婚姻之爱的缺乏,不过,是由他们能力的丧失造成的。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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