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9

249.⒀第四个是缺

249.⒀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人被造是为了履行服务,因为这些服务包含良善与真理;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创造的源头,也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如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第五章)所论述的那样。我们所说的学习或工作是指变得有用或投入服务的一种努力。因此,当人投入学习或工作,即履行某种服务时,其心智四周就用篱笆围起来,仿佛有一个圈子给它划定范围,它在其中逐步被排列成真正的人形。心智由此,犹如从自己的家中看到自己外面的各种欲望,并靠着健全的理性将它们驱逐出去,进而将淫欲的野蛮疯狂一并逐出。因此缘故,婚姻之热在这种人里面比在其他人里面持续得更好、时间也更长。

那些听任自己犯懒、无所事事之人正好相反。他们的心智没有围上篱笆,也没有划定范围;因此,像这样的人就把整个心智都打开了,任由从尘世和身体流入,并引诱他去爱它们的各种空洞、愚蠢和荒谬的念头进入。显然,此时婚姻之爱也被放逐了。因为懒惰和无所事事的后果就是头脑迟钝、身体麻木,整个人无力感受任何有生机的爱,尤其婚姻之爱。而婚姻之爱是源头,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生命状态便由此,如从一个源泉那样不断涌出。然而,对这种人来说,他们在婚姻中所感受到的冷淡不同于其他人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婚姻之爱的缺乏,不过,是由他们能力的丧失造成的。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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