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9

249.⒀第四个是缺

249.⒀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人被造是为了履行服务,因为这些服务包含良善与真理;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创造的源头,也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如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第五章)所论述的那样。我们所说的学习或工作是指变得有用或投入服务的一种努力。因此,当人投入学习或工作,即履行某种服务时,其心智四周就用篱笆围起来,仿佛有一个圈子给它划定范围,它在其中逐步被排列成真正的人形。心智由此,犹如从自己的家中看到自己外面的各种欲望,并靠着健全的理性将它们驱逐出去,进而将淫欲的野蛮疯狂一并逐出。因此缘故,婚姻之热在这种人里面比在其他人里面持续得更好、时间也更长。

那些听任自己犯懒、无所事事之人正好相反。他们的心智没有围上篱笆,也没有划定范围;因此,像这样的人就把整个心智都打开了,任由从尘世和身体流入,并引诱他去爱它们的各种空洞、愚蠢和荒谬的念头进入。显然,此时婚姻之爱也被放逐了。因为懒惰和无所事事的后果就是头脑迟钝、身体麻木,整个人无力感受任何有生机的爱,尤其婚姻之爱。而婚姻之爱是源头,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生命状态便由此,如从一个源泉那样不断涌出。然而,对这种人来说,他们在婚姻中所感受到的冷淡不同于其他人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婚姻之爱的缺乏,不过,是由他们能力的丧失造成的。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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