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8.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对主导地位的争夺。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最珍视意愿的联结和随之产生的自由意志。这两大目标因着争夺支配或主导地位而从婚姻被逐出。这种争夺会将他们的意愿分割或分裂成两个阵营,将自由意志变为奴役。只要这种斗争持续下去,一方的灵就会向另一方的施暴。如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心智被打开,并被属灵视觉看见,那么他们看上去就像用匕首搏斗,并且时而彼此仇视、时而互释善意;对抗激烈时心怀仇恨,有赢的希望或受情欲驱使时则释放善意。
一旦一方战胜另一方,尽管这种对抗表面上消失了,但它却退至心智的内在区域,在那里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这对被制服或奴役的男人,以及获胜或变成主人的女人会造成冷淡。女人也会感到冷淡,因为婚姻之爱不复存在,而它的缺失就是冷淡(参看235节)。胜者会感觉到由主导地位所产生的热,而非婚姻之爱;但这热与婚姻之热完全不和,尽管它能在情欲的促使下表现出外在的和谐。夫妻之间达成默契后,婚姻之爱看似转化为友谊。但在婚姻中,夫妻友谊与奴性友谊之间的区别就像光与暗、真火与幻光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就像血肉丰满的人和仅存皮骨的人之间的区别。
403.首先要说说这三种普遍之爱,即天堂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如何使一个服从于另一个;然后再讨论一个如何被引入另一个,并作用于它;最后讨论人的状态如何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这三种爱彼此关联,如同身体的三个区域:最高层的爱是头、中层的爱是胸腹、第三层的爱是膝盖和脚底。当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底时,人就处于受造的完美状态。因为此时,这两种低层的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服务于最高层的爱(天堂之爱),如同躯体及其各个部分服务于头部。所以,当天堂之爱构成头时,这爱便流入尘世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利用财富履行服务;它还经由尘世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主要是对尊严之爱),并利用这些尊严履行服务。因此,这三种爱就是这样通过一个流入另一个而对准服务这一目标的。
谁不明白,当人愿意通过属灵之爱(即来自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所指的)履行服务时,他的属世人利用他的财富及其它财产来达成它们,感官人协同作用,这是他的荣誉?谁又不明白,人的身体所做的一切皆取决于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若他的心智在于热爱服务,那么身体就会利用肢体实现这些服务?这是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就存在于它们在头脑中的初始物和在身体中的衍生物里面,如同意愿存在于行为、理解力存在于言辞。这好比种子的结实力存在于整棵树及其各个部分,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还好比水晶花瓶中的火与光,使得花瓶变暖发光。同样,对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之光而使这三种爱具有适当从属关系的人来说,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好比直到包含种子的核心都是半透明的石榴。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路加福音11:34)
但凡有点理智,谁会诅咒财富,因为它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他也不会诅咒附属于职位的荣誉,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左膀右臂和社会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属世和感官之爱服从于属灵之爱。
而且,在天堂也有各种行政职务和附属于它们的荣誉,不过,那些担任这些职务的人最喜爱履行服务,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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