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423

423.这才是真正的

423.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它被诠释为每天并不断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作为个体的邻舍,还向作为集体的邻舍行善;这样行的唯一方式就是在所从事的职业、生意或工作中,以及对待所接触的人秉持良善和公正。这就是一个人每天所行的,即使人不去行它的时候,它仍会不断占据人的心思意念。以这种方式操练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仁爱的生命形式;因为公正和忠诚形成他的心智,对这些的实践形成他的身体;他由于自己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诸如属乎仁爱之类的事。最终,这种人会变成如圣言中所描述的“将律法写在心上”那样的人。他们也不将功劳置于自己的行为中,因为他们不考虑功劳,只考虑使正派的公民这样行的职责。不过,人凭自己决不能出于公正和忠实行事;因为人从父母遗传了只为自己和尘世行善和公正的性情;而没人遗传为良善和公正而这样行的性情。所以,只有敬拜主,并在主的引导下凭自己行事的人才会获得属灵的仁爱,并通过实践而吸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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