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315

315.就属天之义而

315.就属天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否认圣言的神圣并亵渎之。从上述属灵之义,即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可知,这就是圣言的属天之义。圣言的神圣被那些发自内心嘲讽关乎教会和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之人否认和亵渎;因为在基督教国家,此类事物皆源自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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