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还有一层属世之义: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这种做法可见于亚洲和各周边国家。异教徒的很多神只不过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在雅典和罗马则有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圣力量,最后被当成了神。他们还将活人奉为神,这可从大流士照玛代的禁令清楚看出来。这禁令说,三十日内禁止任何人在王以外向神求什么;否则,必被扔进狮子坑内(但以理书6:8-2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