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100

100.由于若不存在

100.由于若不存在一种相互共同的纽带,结合是不可能的,所以主与人之间的结合也不例外。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若有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因为一个固定不变的法则就是:人越靠近主,主就越靠近人。我将在仁与信那一章进一步讨论该主题(336-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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