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8

SS28.学术界的理

SS28.学术界的理解是,这三者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存在,成为和显现;目的是存在、原因是成为、结果是显现。因此,每个完整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可称作首先,中间和末后;也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存在,成为和显现。当明白这些事时,也会明白神的每项工作在其最后阶段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也就是一个三位一体就在最后阶段中,因为在先阶段一起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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