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5

245.对于我们刚才

245.对于我们刚才所证实的,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反对意见:哪怕父亲的灵魂不与母亲的灵魂联结,事实上,甚至居于灵魂深处的冷淡把他们分开,灵魂不也照样从父亲的生命得以生育吗?但是,灵魂或后代之所以仍得以生育,是因为人的理解力并未关闭到无法被提升至灵魂所享之光的地步。不过,他的意愿之爱若不藉着他所过的生活,就不会被提升至与那里的光相对应的热;正是他的生活使他从属世变得属灵。正因如此,灵魂仍得以生育,只是在下降直到变成种子或精子的过程中,被与父亲的属世之爱有关的那类元素所包裹。遗传之恶就是从这个源头涌出的。对此,我补充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是我从天上听来的:在两个未联结的灵魂,尤其夫妻未联结的灵魂之间,结合是在某种居间之爱的区域中完成的。否则,人类就无法怀孕。有关婚姻的冷淡及其居所,即它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等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本章末尾(270节)的记事。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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