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⑼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如果目前所界定和确认,并在内层造成冷淡的因素在外层也产生类似冷淡,那么分离就会和内在冷淡一样普遍。内在冷淡的例子和前面所论述的婚姻一样多,即:接受虚假宗教信仰的夫妻、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妻和无宗教信仰的夫妻之间的婚姻。然而,众所周知,许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似乎是爱情和相互友谊的典范。下一章将说明就那些陷入内在冷淡的人而言,这爱和友谊的源头;该章的主题是夫妻间表面的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有许多因素将心智联结起来,同时却未将灵魂联结起来,其中包括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因素。然而,内在冷淡仍潜藏于内,周期性地被发觉和感受到。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在情感上彼此分离,仅在表现于言行的思维上靠拢,以维持表面的友谊和善意。因此,他们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愉悦和快乐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它的幸福和极乐了。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跟神话差不多。像这样的人就在那些认为婚姻之爱的起源所具有的因素,和从欧洲各国聚拢来的九组“智者”所列举的因素一样的人之列,如前面记事(103至114节)所描述的那样。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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