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⑼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如果目前所界定和确认,并在内层造成冷淡的因素在外层也产生类似冷淡,那么分离就会和内在冷淡一样普遍。内在冷淡的例子和前面所论述的婚姻一样多,即:接受虚假宗教信仰的夫妻、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妻和无宗教信仰的夫妻之间的婚姻。然而,众所周知,许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似乎是爱情和相互友谊的典范。下一章将说明就那些陷入内在冷淡的人而言,这爱和友谊的源头;该章的主题是夫妻间表面的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有许多因素将心智联结起来,同时却未将灵魂联结起来,其中包括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因素。然而,内在冷淡仍潜藏于内,周期性地被发觉和感受到。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在情感上彼此分离,仅在表现于言行的思维上靠拢,以维持表面的友谊和善意。因此,他们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愉悦和快乐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它的幸福和极乐了。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跟神话差不多。像这样的人就在那些认为婚姻之爱的起源所具有的因素,和从欧洲各国聚拢来的九组“智者”所列举的因素一样的人之列,如前面记事(103至114节)所描述的那样。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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