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⑼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如果目前所界定和确认,并在内层造成冷淡的因素在外层也产生类似冷淡,那么分离就会和内在冷淡一样普遍。内在冷淡的例子和前面所论述的婚姻一样多,即:接受虚假宗教信仰的夫妻、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妻和无宗教信仰的夫妻之间的婚姻。然而,众所周知,许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似乎是爱情和相互友谊的典范。下一章将说明就那些陷入内在冷淡的人而言,这爱和友谊的源头;该章的主题是夫妻间表面的爱情、友谊和善意的因素。
有许多因素将心智联结起来,同时却未将灵魂联结起来,其中包括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因素。然而,内在冷淡仍潜藏于内,周期性地被发觉和感受到。在这类婚姻中,夫妻在情感上彼此分离,仅在表现于言行的思维上靠拢,以维持表面的友谊和善意。因此,他们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愉悦和快乐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它的幸福和极乐了。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跟神话差不多。像这样的人就在那些认为婚姻之爱的起源所具有的因素,和从欧洲各国聚拢来的九组“智者”所列举的因素一样的人之列,如前面记事(103至114节)所描述的那样。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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