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8

SS88.由于圣言的

SS88.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或也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在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还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好像他们是两位,尽管他们为一;事实上,“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尽管这两位是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4, 38, 4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