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1

SS81.由于圣言的

SS81.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所以那里经常出现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成双成对的表达方式。然而,它们不是重复,因为其中一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两者合在一起会产生良善与真理的一个结合,因而形成一个事物。这实际上是圣言的神性和神圣的基础,因为在神性的一切工作中,良善都与真理结合,真理都与良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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