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SS57.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启示(或译为光照)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启示。启示之所以唯独来自主,是因为主存在于圣言的一点一画中。启示之所以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是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就是祂自己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被爱,因为它是神性真理(并且当得到应用时,它就被爱)时,主就在它里面与人同在。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21, 23)
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处于启示的人,圣言对这些人来说,是发光和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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