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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