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真实的基督教 #427

427.如今,这些善

427.如今,这些善举被认为是圣言中的好行为所指的真正仁爱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仁爱常被描述为扶贫济困、照料孤寡。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圣言的字义只提及敬拜的外在事物,甚至最外在的事物,而这些事物象征内在的属灵事物(如有关圣经那一章中所看到的,193-209节)。由此可见,穷人、贫乏人、寡妇和孤儿并非真的指这类人,而是指那些在灵性上属这类的人。“穷人”表那些缺乏真与善的理解力之人(见《破解启示录》209节),而“寡妇”表那些没有真理,然而却渴慕真理之人(764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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