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真实的基督教 #383

383.⑴恶人无信,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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