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真实的基督教 #101

101.(7)在一个

101.(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是从本章上述要点,尤其从以下两点所推出的结论:即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参看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相互共同合一(参看97-100节)。从这种相互合一明显可知,在一个人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同样的结论可从这二者类似于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推出来。根据亚他那修信经的声明(参看98节),这与当今教会的信是一致的。根据名为协合信条的正统著作的声明,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是一致的。协合信条的这一教义得到圣经和基督教早期教父文学,以及论据的有力支持,即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权、全能和全在;以及在基督里面,人为神,神为人(参看那本书的607,765节)。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性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参看92-93节)。另外,耶和华神称祂自己和祂的儿子为主。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0:1)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7)
在大卫的诗篇,就其人身而言,儿子也是指主:
我要传谕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12)
这不是指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间的儿子,因为这是主要来的一个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谕旨”,就是耶和华晓谕大卫的消息。同样在诗篇中,此前经上说:
我已经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就将列族赐你为基业。(诗篇2:8)
因此,“今日”并非指“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上”。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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