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8

SS68.人与天使的

SS68.人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建立的另一个原因是:每个人凭借创造都拥有生命的三个层级在里面,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只要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处于属世层级,同时照着他处于纯正真理的程度而处于属灵层级,照着他专注于符合这些真理的生活程度而处于属天层级。然而,他在死亡之前,仍不会进入属灵或属天层本身。对此,别处会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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