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1

241.⑹第二个是一

241.⑹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可能和谐,一方的灵魂敞开接受婚姻之爱,而另一方的灵魂则关闭不接受这爱。它在没有宗教信仰的一方是关闭的,而在拥有宗教信仰的一方则是敞开的。因此,灵魂层面的同居是不可能的;当婚姻之爱由此消失时,冷淡就会产生,不过只在没有宗教信仰的那一方产生。这种冷淡无法消除,除非接受与对方的宗教相一致的宗教形式;当然,前提是对方的宗教是真正的宗教。否则,没有宗教信仰的这一方所遭受的冷淡会从灵魂降至身体,直至皮肤的角质层。这种冷淡最终使他不能直视对方的脸;或不能以呼吸相同空气的方式交谈,只能以听起来遥远的声音向她说话;或不能用手碰触她,甚至几乎不能在背部感觉到她;更不用说从这冷淡发出、渗入这种人思维的疯狂了,只是他们将这些疯狂隐藏起来。这就是为何这类婚姻会自行解体的原因。此外,众所周知,不虔诚的人并不尊重自己的配偶,凡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是不虔诚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8

SS88.由于圣言的

SS88.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或也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在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还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好像他们是两位,尽管他们为一;事实上,“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尽管这两位是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4, 38, 4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